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15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东城区府西路人行道步砖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位于东城区府西路,南起建安大道,北至天宝路之间路段,长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用防尘、降噪措施,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施工;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搞好周围环境绿化。
三、项目建成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运营,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