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2〕38号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套汽车传动轴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38

关于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套汽车传动轴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建设项目位于许昌经济开发区屯田路以北、开元路以东、长庆街以南,用地面积67673.5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200万套汽车传动轴项目,工艺流程:金加工-装配-包装。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段产生的废气。项目焊接工段车间应安装通风设施,加强车间通风,降低车间内焊接废气浓度,减轻对车间内职工健康的影响,确保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项目不得建设喷漆工艺。

(四)项目车床、铣床、钻床等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震垫,车间安装隔音窗,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皂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于一般固废堆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六)项目不得进行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和喷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二年三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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