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10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晏宾楼餐饮有限公司餐饮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东城区魏文路,租用瑞贝卡家天下小区西侧门面房(共二层),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
二、项目采用天燃气作为燃料;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厨房应安装油烟废气集中收集处置装置,处理后油烟废气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通过烟道(高于楼顶)高空排放;项目油烟处置设施及空调设施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科学的防治措施并种植绿化带,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和4类标准,且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餐饮废渣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项目不得使用燃煤大灶,经营过程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运营,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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