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2〕262号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262

 

关于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一、同意禹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覆盖区域为禹州市新区(北区、东区、南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天然气管网敷设,总长度116.76千米。项目总投资9395.13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的环境管理,采取围挡作业,建筑材料加篷布遮盖,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地面要定期洒水抑制扬尘,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有效措施,尽量减轻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对周围群众通行的影响;居民区附近施工时须采取临时的消声措施,若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提前3日向禹州市环保局申请;施工车辆经过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

(二)天然气管网建设经过学校、住宅小区、医院、机关等敏感保护目标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和对交通运输的影响;产生噪声的场站、调压装置等设施应合理规划,避开上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三)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建筑垃圾,应作为筑路材料,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弃;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四)项目施工期应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到分段施工,随挖、随铺、随压、随运;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因填挖土方、临时占地、道路修筑、施工扬尘等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禹州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