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2〕55号河南好印宝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三万套打印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55

 

关于河南好印宝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三万套打印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东产业园和谐大道南侧,项目占地60亩,投资43000万元,建设年产打印设备3万套项目,工艺技术:原材料-切割-金加工-电子抛光-装配-组装-监测-成品。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生产车间要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内的空气流通。职工食堂使用天然气,食堂油烟加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去除率要达到85%以上,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三)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应在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及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环通后投产运行。

(四)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油、废电子电器产品和废硒鼓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设置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六)项目不得建设电镀、化学表面处理、喷漆、喷粉等工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禹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许昌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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