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2〕16号东城区八一路人行道步砖改造工程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16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东城区八一路人行道步砖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位于东城区八一路西起清桥,东至魏文路之间路段,长1400,总投资约130万元,由原老式传统步砖改造为环保、透水性良好的透水砖。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用防尘、降噪措施,夜间不得进行高噪声施工;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搞好周围环境绿化。

    三、项目建成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运营,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                     

 

      

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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