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2〕
209号
一、同意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亨久祥实业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个线盘和维修配件加工项目,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路南段,租赁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院内东南侧厂房,南临清泥河,总投资30万元,线盘生产工艺为:角钢-剪断-握圆-焊接-木板安装-钢筋-螺丝固定-成品;维修配件加工工艺为:钢材-车床加工-配件成品。
二、项目生产设备及车间应采取安装隔音玻璃、基础减震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换气;边角废料回收利用;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