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56号
一、同意河南能信热力有限公司延安路、清潩河热力管网工程建设。延安路热力管网工程北起天健热电厂,南至经济开发区,全长6公里;清潩河热力管网工程位于清潩河东岸(百花路)南起新兴路,北至健康路,全长2公里。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施工场地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将施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建设经过学校、住宅小区、村庄、机关等敏感保护目标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不得向地表水体排放任何废水,不得向河道堆弃建筑垃圾。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经办人:周志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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