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72号 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吨速冻调理系列肉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72号

      关于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6万吨速冻调理系列肉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长葛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报告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对策和环保投资。

  二、项目位于长葛市长兴路东段,项目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6393万元,年产6万吨速冻调理系列肉制品。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应配套建设日处理500吨的废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CASS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排放浓度应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和生活废水混合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深度处理。公司设置一个总排污口,排污口安装COD在线监测设施。

(二)项目配套建设一台4t/h燃气锅炉,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生产固废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四)项目使用的液氨属危险化学品,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存、使用管理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鉴于项目已基本建成,建设单位应按造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整改,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长葛市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周志波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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