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3〕167号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年生产2亿米漂白医用纱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3167

 

关于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年生产2亿米漂白医用纱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鄢陵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鄢陵县产业集聚区内金源大道以东、金汇大道以北,占地面积65000平方米(约97.5亩),投资28205万元,环保投资为325万元,以外购棉纱为主要原料,扩建年生产2.0亿米漂白医用纱布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等附属设施,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工艺流程:工艺流程:购料—织布—漂白—分切—折叠—缝纫—整理—成品—装箱—消毒—出库。项目使用一台10t/h链条燃煤锅炉,待园区天燃气管网铺设到位时改用天然锅炉,并拆除燃煤锅炉。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扩建后公司生产、生活废水产生量约785t/d,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500t/d扩建为100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一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终沉池-排放,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鄢陵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鄢陵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COD、氨氮排放预支增量指标分别不得超过3.0910/年、0.7810/年,同时应建设一座不小于3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

(三)项目生产车间产生少量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车间棉尘浓度;项目建设一台10t/h链条燃煤锅炉,应燃用优质低硫煤,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再通过不低于35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预支增量指标不得超过0/年、20.57/年。

(四)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废料、锅炉灰渣、脱硫灰渣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鄢陵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三年九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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