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3〕137号河南金惠达卫浴有限公司 高压注浆成型技术及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3137

 

关于河南金惠达卫浴有限公司

高压注浆成型技术及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长葛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长葛市长社路东段北侧、外三路与外五路之间,用地面积约61109.66平方米,总投资41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主要拆除原有注浆生产线,引进高压注浆成型生产线,建设10条高压注浆生产线。项目未批先建,属于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擦坯水、成型压滤废水、模具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后用于制浆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长葛市清源水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排放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2标准。项目应建设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支增量指标均为0t/a

(三)项目废气主要为一座隧道窑燃烧废气,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技改前后无新增大气污染物产生。各类废气排放浓度均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标准及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坯、废瓷和废模具等集中收集,综合利用;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长葛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废液压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规范的贮存设施,安全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长葛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三年八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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