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3〕218号河南朗肯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年生产60万KW“朗肯”空气源热泵三联供空调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3218

关于河南朗肯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年生产60KW“朗肯”空气源热泵三联供空调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鄢陵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鄢陵县产业集聚区科技大道南侧、创业大道东侧,占地面积100亩,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建设10条“朗肯”空气源热泵三联供和废水源热泵三联供空调智能化生产线,年生产60KW“朗肯”空气源热泵三联供空调智能化生产项目,工艺流程:定位钣金及原部件-焊接-安装-振动测试-检验-测试-包装成品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50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入管网废水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590/年、0.0040/年。

(三)项目废气主要是焊接烟气,焊接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置,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生产车间应安装通风换气装置,加强通风换气,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应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经高空排放。

(四)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五)项目应加强压缩气体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等要求建设有关设施,并储备物资,制定相应的防范制度,同时完善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项目废包装袋、残次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实施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润滑油等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五联单制度。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鄢陵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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