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160号 关于禹州市小吕乡刘坡翼达新型墙体材料厂 年产6000万块混凝土多孔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160

 

关于禹州市小吕乡刘坡翼达新型墙体材料厂

年产6000万块混凝土多孔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禹州市小吕乡刘坡村二组东300米(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禹州市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项目占地面积1152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规模为年产6000万块混凝土多空砖,项目主要原料:粉煤灰、碎石屑、水泥、河砂。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粉煤灰采用罐车运输,水泥、碎石屑、河砂运输车辆应覆盖蓬布,水泥储存于储罐中,粉煤灰储存料棚中,规范原料堆场,堆场周围布设喷淋、洒水装置。

(二)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收集于防渗沉淀池中,用于洒水抑尘或厂区绿化浇灌,不得向外环境排放。

(三)项目原料搅拌、配比工段安装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对搅拌机、挤砖机等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中的2类标准。

      (五)废砖坯返回生产工序,项目不得添加黏土,不得烧制黏土砖。厂区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和低矮灌木,形成绿色屏障以减少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禹州市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栗 惠 琴 

 

                             

 

OO九年七月一日

 

�Zs;��� ��sp; (六)项目若使用带有放射性的仪器,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报批,并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七)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置必要的环保设备与管理监测人员,项目在建设中应设置监测口和监测平台,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监测,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禹州市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栗惠琴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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