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1〕286号许昌市茶生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餐饮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1〕286

 

    一、同意东城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许昌市茶生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餐饮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东城区魏文路与唐岗街,租赁半截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门店房,项目使用面积300平方米。

二、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排烟设施通至半截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四楼楼顶,油烟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燃用天然气清洁能源;餐饮垃圾由专人收集处置,不得外排;项目经营过程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若引起居民污染投诉,应自行解决或搬迁。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东城区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栗惠琴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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