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165号 关于河南路太道路养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套养护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165

 

关于河南路太道路养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养护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魏都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

  二、项目位于河南(魏都)民营科技园区北区,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魏都区国土局出具预审意见、市规划局出具规划意见),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该项目为易地搬迁项目,主要产品:年产护栏清洗车90台、融雪撒布机90台、汽车雪铲90台、装载机雪铲50台、扫路车40台、沥青混合料保温运输箱40台、强力钢扫车70台、微型节能沥青砼拌合站30台。原厂区不再进行加工生产。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喷漆房为喷烤一体房,漆雾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喷漆处理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喷漆房应远离南侧的河南钧鼎实业有限公司(食品厂),避免油漆废气对其食品造成影响,应布设在车间西北角。焊接车间应加强通风,烟尘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项目表面处理酸碱性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调节PH至中性,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并满足宏源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要求),CODcr排放量控制在0.08t/a以内,排入宏源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磷化液只补充不排放,每年倒槽一次,磷化液加双氧水氧化处理后,上清液返回原槽继续使用,磷化渣沉淀物作为危险固废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厂区和厂界的绿化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中的2类标准。

  (四)落实环评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油漆桶由油漆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漆渣、废冷却液、废机油、废抹布属危险固废,应按照危险固废暂存管理规定执行,分类存放在塑料桶内进行密封,暂存于暂存间内,并设立警示标识,定期分别送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魏都区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二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栗 惠 琴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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