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1〕326号河南美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加工件建设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1〕326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河南美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加工件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东城区瑞贝卡大道与学院南路交叉口许昌市裕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200m2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用防尘、降噪措施,夜间10:00-凌晨6:00不得进行施工。

三、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应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外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固体废物统一回收利用或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项目不得建设喷涂工艺。

四、项目应符合东城区规划管理要求,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第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葛湘锋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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