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1〕320号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日美卫浴有限公司
年产25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河南日美卫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日美卫浴有限公司年产25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焦作市环竟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报告书,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禹州市方岗乡杨北村,占用土地7.13公顷,总投资19000万元,建设年产250万件高档卫生陶瓷生产线,工艺技术为:原料采购-配料-制浆-搅拌-沉淀-注浆-成型-干燥-上釉-烧成-检验-包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建设可行。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部分主体工程,属于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砂滤工艺,处理能力为30t/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采用一体式膜生物处理器处理,处理能力18t/d,处理后用于冲厕及厂区绿化灌溉。
(三)项目隧道窑、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隧道窑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排放限值;热风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6排放限值。配比上料采用全封闭输送带,进料口、球磨机加料口及残次品破碎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置,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施釉在通风橱内进行,并设水浴池处理釉尘。食堂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食堂油烟进行净化处置,确保油烟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
(四)项目原料堆放设置原料贮存间、原料堆棚等,定时对原料堆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原料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
(五)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六)生产固废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禹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