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273号
一、同意东城区建设和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同意新瑞汽修汽配店汽车保养、汽车配件、养护用品销售项目建设,项目位于东城区学府街,租用帝豪花园门面房经营。
二、项目只进行汽车保养、汽车配件、养护用品销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汽车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项目不得进行洗车、喷漆、扳金等经营活动;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经营活动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东城区建设和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周志波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