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95号
一、同意许昌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华茂纺织品有限公司年加工毛衣毛裤50万件项目。项目位于许昌东城区邓庄工业园区,租赁北京万讯达声学设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厂房,使用面积
二、项目生产设备及车间应采取隔音、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车间应加强通风换气;边角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
三、项目应符合许昌城市总体规划及东城区邓庄工业园区规划要求,建成后经许昌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许昌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杨海涛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