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4〕34号许昌新时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34

 

关于许昌新时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许昌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系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生产项目,位于许昌县将官池镇祖师村村西,四至:东至许昌天瑞水泥厂西墙、西至淸潩河河堤光缆线桩以东、南至自然路、北至能信电厂事故灰场,占地60亩,总投资716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所用主要原料为粉煤灰、生石灰、水泥、石膏、外加剂等。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项目位于市区建成区边缘,必须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厂容厂貌整洁,供热采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锅炉,禁止建设燃煤锅炉。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应覆盖蓬布,采取措施防止粉尘飞散,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主要原料粉煤灰采用罐车运输,粉煤灰、生石灰、石膏、水泥均由封闭料场贮存;燃煤应堆存于封闭煤棚中;原料堆场四周及厂区内应布设洒水、喷淋装置,原料堆场、项目产品存放区域、生产区域应每天定期洒水、清扫,防止粉尘飞扬;项目四周广植高大乔木,挡风抑尘,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原料输送廊道应封闭建设、密闭输送;破碎、球磨、筛分、压制作业必须在密闭厂房内进行;料仓仓顶安装滤尘网,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米;破碎机应设置于地下,并采取密闭措施;球磨机产生粉尘部位上方配套建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含尘废气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建设16t/h的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5m),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同时,SO2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0.08/年、3.74/年。

(五)项目冲洗废水、冷凝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m3/d)处理后收集于防渗废水收集池(30m3)中,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抑尘,综合利用。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控制在0t/a

(六)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砌块机等高噪声设备必须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蒸压釜排汽设施采取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类标准。

(七)项目生产固废综合利用,不得外排;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许昌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四年二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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