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170号 许昌气象局许昌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170号

  一、同意许昌气象局许昌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建设,项目位于邓庄乡蒋店村东南,新建业务用房1100平方米。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高噪声施工不得在夜间进行,施工噪声要达到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90)限值项目建成后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恢复植被,搞好环境绿化。

  三、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得外排;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

  四、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东城区规划建设和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周志波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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