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163号
关于河南成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印刷包装彩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许昌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共收纳厂区内三个项目废水,分别为河南成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印刷包装彩箱项目、河南阿凡达饮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草本饮料项目、许昌成进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套纸箱包装制品项目。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工段产生的油墨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
(三)项目应对印刷机、模切机、烫金机等设备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油墨桶、废菲林版、废擦拭棉、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规范的贮存设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许昌县环保局负责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杨海涛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