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298号
一、同意东城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同意彤颜女子健康会所女子美容会所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建安大道与魏文路交叉口建业帕拉帝奥西门,占地130平方米。
二、项目主要进行美容、美体,淋浴水采用电加热,无餐饮,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经营过程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东城区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栗 惠 琴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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