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115号
关于许昌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电磁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产业集聚区绿槐街,租赁河南中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院,占地面积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铜丝清洗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其中铜丝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与地面冲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排入管网废水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年0.0336吨/年、氨氮0.0023吨/年。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涂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涂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催化燃烧后通过不低于
(三)项目产生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铜丝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拉丝油、隔油池废油污、含油铜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五联单制度。
(五)项目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北厂界外
(六)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漆包线漆,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漆包线漆存储区应设置围堰并采取防渗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