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181号 关于河南万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 金银卡纸及特殊纸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181

 

关于河南万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

金银卡纸及特殊纸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长葛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

  二、项目位于长葛市魏武大道北段东侧,项目占地面积137336.67m2建设厂房及办公用房8万多平方米,总投资30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4万吨转移镭射卡纸、转移金银卡纸、高镜面光泽卡纸和真空镀铝卡纸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施工场地道路、土方及散装物料要及时洒水抑尘;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封闭或遮盖;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项目建成后要搞好环境绿化、美化。

    (二)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长葛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项目涂布工序、烘干工序、上漆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引至车间楼顶,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设施。

    (四)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包装废弃物应分类收集,交由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废活性炭属危险固废,应按照危险固废暂存管理规定执行,暂存处设立警示标识,定期送危废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长葛市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栗 惠 琴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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