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1〕172号
一、同意许昌经济开发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高速节能电梯河南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项目在西继电梯院内,以公司电梯测试塔为依托,不进行土建。
二、项目实验室以机械、电气设计,产品试制、机械部件、电气元件测试,电梯整机测试等方面的研发为主,试制零部件的加工外协外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无工业“三废”产生。
三、项目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依法查处。
经办人:栗 惠 琴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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