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121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建设河南云尚酒店有限公司云尚酒店项目,项目位于东城区魏文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东100米,租赁瑞贝卡·新天下C座商业用房,使用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客房110间,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二、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洗浴废水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近期使用燃气锅炉供暖,天燃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远期使用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中央空调要合理布局,并采用隔音、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不对附近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标准。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杨海涛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项目位于东城区魏文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东100米,租赁瑞贝卡·新天下C座商业用房,使用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客房110间,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二、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与洗浴废水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近期使用燃气锅炉供暖,天燃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远期使用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中央空调要合理布局,并采用隔音、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不对附近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标准。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杨海涛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