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4〕135号许昌三维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可移动式井下救生舱和年产20万米电缆桥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135

 

关于许昌三维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可移动式井下救生舱和年产20万米电缆桥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许昌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专题分析),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总占地面积54亩,总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1000台可移动式井下救生舱和年产20万米电缆桥架生产项目。工艺技术:钢材-剪切-弯曲-成型-组焊-涂装-电子电气组装-成品。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脱脂废液、脱脂清洗废水采用“气浮”工艺(处理能力9m3/d)进行预处理;磷化废液、磷化清洗废水采用“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能力17m3/d)进行预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与表调废液、酸洗废液、酸洗清洗废水一起经工艺为“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处理能力50m3/d)中水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一部分回用于生产,一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项目总排口废水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1/年、氨氮0.0076/年。

(二)项目酸洗工段产生的硫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可移动集中式烟尘净化机进行处理;涂装车间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设置1台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燃烧废气达到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0134/年、氮氧化物0.0629/年。

(三)项目应对冲床、剪板机、弯板机、引风机、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焊渣作为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磷化渣、废切削液、废液压油、脱水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五)项目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北厂界外49.3m、东厂界94.3m、南厂界0m、西厂界27.2m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住宅区、科研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

(六)项目环境风险源有硫酸、氢氧化钠等原料,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运输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搞好安全运输;厂区需设置一座60m3事故池,化学品存储区建设围堰和导流沟,并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及药剂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许昌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杨海涛

                           

 

 

一四年五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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