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237号 关于河南统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台 车载环保节能冷藏保温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237

 

关于河南统一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

车载环保节能冷藏保温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河南农大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环境研究所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禹州市经济开发区,总投资17600万元,占地面积42637平方米,年产10000台车载环保节能冷藏保温箱。项目距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右岸2510米(禹州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证明附后),不进行零件、板材的表面处理。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施工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禹州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发泡车间含二异氰酸甲苯酯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应达到《车间空气中二异氰酸甲苯酯(TDI)卫生标准》(GB16193--1996)标准限值;厂界焊接废气中氟化物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四)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五)生产固废中的聚氨酯边角料属危险固废,应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其余生产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均不得外排。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不得有电镀、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使用的发泡剂、冷冻剂在《蒙特利尔议定书》限定淘汰日期后不得使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该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禹州市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周志波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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