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1〕59号襄城县麦岭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粉煤灰蒸压砖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159

 

关于襄城县麦岭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粉煤灰蒸压砖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批复

 

    一、同意襄城县环保局的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变更分析报告,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因生产实际需要,需对产品进行高温灭菌消对生产设备进行了调整,拟用一台6t/h链条炉替代原有的一台6t/h燃煤锅炉,同时新增三台蒸压釜,以达到年产6000万块粉煤灰蒸压砖的生产规模

三、项目变更使用的1台6t/h的锅炉必须为链条炉,应燃用优质低硫煤,锅炉废气使用双碱法脱硫除尘后,由3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 标准。SO2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原有的4吨/年。

    四、对粉煤灰库做进一步封闭处理,建设半封闭的燃煤储棚,立即拆除原有的一台4t/h手烧炉。

五、项目的其他环保要求仍以《关于襄城县麦岭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粉煤灰蒸压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许环建审〔200887号)为准执行。

六、项目变更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鉴于项目变更已基本结束,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变更分析报告及批复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经办人:周志波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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