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4〕6号河南凯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多媒体自助显示终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46

 

关于河南凯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多媒体自助显示终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一、同意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东产业园,禹州市和汇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东、阳翟大道以南、禹亳铁路以北,用地面积2.0857公顷,总投资20333万元,环保投资335.1万元,建设年产5万台多媒体自助显示终端生产线。工艺技术:精密数控加工、触摸屏切割钢化生产、整机无尘组装、检验、调试。项目禁止建设燃煤、燃气锅炉。

  三、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有:脱脂废液、脱脂清洗废水、陶化废水、喷粉前清洗废水、玻璃磨边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采用三级沉淀处理的玻璃磨边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和其他生产废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级沉淀池,处理能力为25m3/d,废水排放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禹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0.2775t/a,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278t/a

(三)项目废气有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喷粉固化废气、天燃气燃烧废气等。焊接烟尘设置吸尘罩+滤筒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喷粉粉尘采用抽风装置+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喷粉固化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天燃气燃烧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高空排放。SO2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0.0152/年、0.0711/

(四)项目冲床、剪板机、切割机、锯床等各种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五)项目生产过程中边角料、碎玻璃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树脂、废弃的电子元器件、废LCD屏、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规范的贮存设施,安全贮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禹州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湘锋

 

 

                          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