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3〕254号河南众成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20万件高档陶瓷酒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3254

 

关于河南众成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20万件高档陶瓷酒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禹州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郑州青润美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禹州市磨街乡玉泉村,用地面积1426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5.5万元,建设年产220万件高档陶瓷酒瓶生产线,工艺流程:购进原料(陶土)-研磨-配比-制泥-制浆-制胚-烘干-成型-成品。项目未批先建,属于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二)项目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是泥浆制作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通过3座容积12m3的沉淀池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0m3/d)处理后收集于防渗沉淀池中,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CODCr、氨氮排放量均为0t/a

(三)项目辊道窑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应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表6标准要求;烘干使用天然气燃烧余热;原料、残次品破碎在车间内进行;配比上料采用密闭式输送带传输。SO2排放量≤0.03t/a, 氮氧化物排放量≤0.1890t/a

(四)项目球磨机、空压机、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

(五)项目原料场要建设原料棚,并设置洒水装置,定期对料堆进行洒水抑尘,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固废(废坯体、残次品)要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厂进行集中处置。

(六)项目釉料中禁止使用含铅、氟等化工原料;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项目燃料为压缩天然气,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厂区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禹州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葛 湘 锋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