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300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同意东城区力戈洗衣店干洗店项目建设,项目租赁东城区祥和小区门店房。
二、项目使用全自动干洗机,项目符合《洗染业管理办法》准入条件的管理规定。蒸汽电加热,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设施。
三、项目应严格落实《洗染业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干洗溶剂的管理。
四、项目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东城区规划建设局与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依法查处。
经办人:栗 惠 琴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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