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09〕286号 关于河南瑞阳印务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 印刷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09〕286号

 

关于河南瑞阳印务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

印刷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长葛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长葛市魏武路,占地面积27861.4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外购PET膜金卡纸,年产2000吨印刷包装材料。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冲洗PS版废水收集和废显影液(共约0.06吨/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由罐车拉至长葛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待长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投运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长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印刷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收集后由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使用1台1t/h的燃油锅炉,应燃用0#优质柴油,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SO2、烟尘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时段标准;待热力管网环通后,该燃油锅炉应立即拆除。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

    (四)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废显影液(包括冲洗PS版废水)、印刷擦洗废物属危险废物,应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油墨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其他生产固废综合利用,均不得外排。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鉴于项目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尽快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整改,试生产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长葛市环保局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周志波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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