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5〕29号许昌经纬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30万米白坯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529

 

关于许昌经纬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30万米白坯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原则批准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许昌东城区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16675平方米,总投资1560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利用原有车间新增节能高效的喷气织机40台,建设年产430万米白坯布生产线项目。其中卫生辅料白坯布生产工艺为:棉纱-整经-穿筘-织布-整理-打包入库;服装面料用白坯布生产工艺为:整经、浆纱(外协)-穿筘-织布-整理-打包入库。

三、项目建设时,应依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和原有工程生活污水统一纳入收集池,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棉纱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棉纤维粉尘,采用巡回清洁机进行除尘,废气经过处理后直接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120mg/m3的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应对自动喷气织机、空压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二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学校及其他大型公建设施等敏感点。

4.固废。项目产生的棉尘及弃边纱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许昌市环保局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我局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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