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0〕153号
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粒
地质矿产钻探级超硬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长葛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
二、项目在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东厂区改建四栋复合材料车间(土地使用证、长葛市建设局出具规划选址意见附后),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占地11762.85m2,达到年产1200万粒地质矿产钻探级超硬复合材料,其中年产1000万粒矿用金刚石复合片、200万粒石油开采用金刚石复合片。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使用超声波清洗机清洗原材料表面的灰尘(使用纯净水清洗),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只补充不排放;磨削液经滤膜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所用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长葛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排入污水管网,进长葛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三)生产车间砸块工序产生的废叶腊石,集中收集,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液压油、磨削液过滤后的沉淀物属危险固废,暂存于采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的危险废物暂存处(利用总公司现有暂存间),设立警示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转运实行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
(四)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长葛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 栗 惠 琴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