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0〕23号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000万片CR-39树脂保护片项目 工艺变更分析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环建审〔2010〕23号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000万片CR-39树脂保护片项目

工艺变更分析的批复

 

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片CR-39树脂保护片项目工艺变更分析》(以下简称《变更分析》)、市经济开发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我局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经济开发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

二、项目变更内容主要是在清洗工序后增加了一道镀膜工序;其次为配料、合膜车间现采用封闭式操作,车间少量废气通过排风扇和车间顶部安装的旋转风球进行高空排放,切割车间由机械切割更换为激光切割。

三、项目工程变更后,建设地点、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镀膜工艺无废水、废气产生,可以满足原环评批复要求。

四、其他环保要求仍以《关于许昌贝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片CR-39树脂保护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许环建审〔2006〕406号)为准。

五、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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