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0〕154号 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 合金粉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0154

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

合金粉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长葛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

   二、项目在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预留空地新建一栋加工车间(长葛市国土局出具预审意见、长葛市建设局出具规划选址意见),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占地19584m2,达到年产12000吨合金粉体,其中:年产8800吨基础预合金粉、2400吨预合金粉和800吨铁镍合金粉。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熔炼炉降温车间间接冷却水和高压水雾化水冷产生的直接冷却水,经沉淀池、冷却塔、膜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长葛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项目筛分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沉降室处理,熔炼产生的烟粉尘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中的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金属泥渣和废镍催化剂属危险固废,暂存于采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的危险废物暂存处(利用总公司现有暂存间),设立警示标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转运实行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

(五)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长葛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一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 栗 惠 琴

 

                              

                            二OO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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