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0〕323号 关于许昌博源机械有限公司烟机核心部件制造能力 及高端电气控制柜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分析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0323

 

关于许昌博源机械有限公司烟机核心部件制造能力

及高端电气控制柜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分析报告的批复

 

一、许昌博源机械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地点、法人不变的情况下,变更“提升烟机核心部件制造加工能力技术改造项目”为“烟机核心部件制造能力及高端电气控制柜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经中原电气谷管理委员会重新备案,中原电气谷管理委员会重新出具了土地利用意见、项目选址情况说明。

二、原则同意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变更分析报告,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

  三、项目位于中原电气谷温州电气产业园,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496.73万元,年产60万台YJ15YJ19YJ24 YJ29 YJ32YJ33YJ36等多种型号的烟机零部件及高端电气控制柜。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许昌瑞贝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二)项目电气控制柜生产只进行焊接和精加工等机械加工,不进行表面处理、酸洗、磷化、喷(漆)粉、电镀等工艺。电气控制柜中的零部件表面喷粉工艺外协加工(协议附后),不在本公司进行。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中的2类标准。

(四)落实环评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润滑油、切削液、冷却液属危险固废,应按照危险固废管理规定执行,暂存于防渗、防漏容器中,定期送危废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所有固废应进行分类收集,不得随意丢弃。

(五)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设施。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我局同意,试生产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环境监察二支队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栗 惠 琴                 

                               

                               

OO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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