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0〕314号
一、同意东城区规划建设与环保局的意见,原则同意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万里大厦综合楼项目建设,项目位于莲城大道大道与清潩河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4553.3平方米,建筑面积12358.8平方米。
二、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及时清运建筑施工垃圾;项目建成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搞好环境绿化。
三、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锅炉。
三、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东城区建设与环保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一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项目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经办人:周志波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