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0〕239号 关于许昌市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 平方米木质隔热防火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0239

 

关于许昌市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5

平方米木质隔热防火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同意魏都区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由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所提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

  二、项目位于群众路16号,租赁物资局仓库现有厂房(协议附后),不进行土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18万元,年产15万平方米木质隔热防火门。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木材切屑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双桶布袋吸尘机收集粉尘,含尘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干燥炕房采用木炭烘干;项目涂胶车间安装集气罩,加强通风,使用环保型胶粘剂;项目不进行喷漆工艺。

(二)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木材阻燃罐冷却水循环使用,只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进许昌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中的2类标准。

(四)落实环评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木屑、木粉尘等废料作为制作层压板和刨花板的原料,综合利用;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许昌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

(五)项目不得安装使用燃煤设施。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环保部门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魏都区环保局负责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二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办人:栗 惠 琴                 

                               

                               

OO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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