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坪山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矿山开采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9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矿山开采部分)
建设单位:禹州市坪山建材有限公司二矿
建设地点:禹州市古城镇马庄村
建设规模:年产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摘 要:禹州市坪山建材有限公司二矿位于禹州市苌庄乡,主要由露采区、废石场、运输道路及相应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矿区面积0.774km2(本次开采范围面积0.514km2),开采深度由标高+452m至+278m(本次开采深度由标高+450m至+278m),矿区范围内共圈定出4个矿体,保有资源储量为4040.93万吨,(设置禁采区后可采储量2390万吨)。项目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日采矿石3000吨,开采回采率95%,矿山服务年限42.6年(设置禁采区后服务年限25.2年)。项目总投资26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2.37%。
营运期主要污染:1、气:露天开采过程中的粉尘主要为钻孔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和矿石运输扬尘;2、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3、固废:废土石、生活垃圾;4、噪声:设备噪声
主要防治措施:
1、露天开采过程中的粉尘主要为钻孔产生的粉尘、爆破粉尘和矿石运输扬尘。该类粉尘均呈无组织排放,集中散布在开采区内。为减少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采区钻孔采用湿法凿岩、爆堆喷水、道路采用洒水车洒水等措施,从源头降低粉尘产生量。
2、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厂区设旱厕,粪便水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其余办公洗手等废水量少且水质较好,直接泼洒抑尘,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项目产生的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用于闭矿期矿区生态恢复覆土;废土石全部集中堆放在排土场,待服务期满后进行生态恢复。办公区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项目各类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置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工程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
5、本项目矿山开采对土地的占用基本是永久性的,从而使这些土地失去原有的生物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会对局地的土地利用产生一定的影响。评价要求在营运期及时做好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在采取了必要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可将生态环境的影响降最小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开采边界最近村庄为矿区南侧300m处的梨园沟村。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坪山建材有限公司二矿
联系人:方总
联系电话:13569929495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洛阳青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9-65261919
电子信箱:1836658381@qq.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日期: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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