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5〕97号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光伏发电系统专用输变电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9-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查意见:

                许环建审〔2015〕97号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光伏发电系统专用输变电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河南省环保厅: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光伏发电系统专用输变电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上报省环保厅审批,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总投资150000万元,环保投资88万元,建成后年产91320台/套光伏系统专用设备(智能型防雷高效直流汇流箱、智能型集中式逆变器、光伏专用箱式变电站、SVG无功补偿装置、GIS组合电器、专用升压变压器)项目不得建设酸洗、磷化、喷漆、喷粉等工艺。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长葛市清源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长葛市清源水净化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工段粉尘、GIS组合电器充气工段废气、变压器油罐大小呼吸挥发的废气。其中焊接烟尘采用配套焊接烟气净化器进行处理;打磨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各车间通风换气,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应对切割机、折弯机、车加工中心等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二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废料、边角料、铜屑、及废包装物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厂量计)为:化学需氧量为1.071吨/年、氨氮0.0873吨/年、二氧化硫0吨/年、氮氧化物0吨/年。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省环保厅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省环保厅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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