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禹山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禹州市禹山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禹州市禹源光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禹州市方岗镇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20001.6m2,主要建设20×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室、综合楼、配电室等
摘 要:项目建设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0.196MWp,占地约480亩,占地为未利用荒地。主要建设内容为两部分:光伏电站部分和升压站部分(管理区),其中光伏电站部分主要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室等;升压站部分主要包括综合楼、35kV配电室、SVG阀控室、水泵房等。
营运期主要污染:油烟废气、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垃圾和废旧光伏组件等。
主要防治措施:
1、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食堂产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不添加任何清洁剂,主要污染物为硅晶片表面附着的尘土,由于光伏电池板底部种植物,清洗光伏组件用水可用于给底部植物浇灌,节约了大量的浅水资源;另外,废水也可就地自然蒸发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可以全部被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装置,加强场内绿化等措施降噪后,在场界处噪声值可达标;由于项目占地面积很大,周围多为荒山,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远,空调外机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即可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旧光伏组件暂存于场区,定期交由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营运期固废处置效率可达100%,对环境无影响。
(二)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位于本项目东南200m、290m的栗子沟村和上石坑村,距离项目东北600m处的兰河。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禹源光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锦
联系电话:13663226963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86038288
电子信箱:shouchuang999@126.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0374-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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