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浩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矿渣微粉再生资源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矿渣微粉再生资源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浩强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将官池镇辛集村东头
摘 要:本项目位于将官池镇辛集村东头,北侧为金石商砼站,西侧为蒸汽砖厂,南侧为省道237,东侧为空地。项目区域东北侧距吴湾村667m,西侧距辛集村520m,西南侧距北文庄213m,西北侧距王店566m,距离项目最近的河流为位于项目西南侧1.35公里处的辛集沟。根据许昌市东城区祖师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选址意见,同意该项目选址,项目用地符合东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2044.02m2(合3.066亩)。
营运期主要污染:锅炉废气、工艺粉尘、厨房燃烧废气及油烟;生活污水、噪声等。
主要防治措施:
1、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有锅炉废气、粉尘、厨房燃烧废气及油烟。
(1)锅炉废气
项目生产使用燃气锅炉,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15m高烟囱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粉尘
项目在磨碎、提升等工序会产生工艺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97-1996)表2的15m高烟囱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厨房燃烧废气及油烟
项目厨房采用罐装液化气,排放废气较少,又比较分散,经空气稀释后,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约为0.417mg/m3;1.3kg/a,排放浓度<2mg/m3,经专用烟道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2t/a,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最终用于厂区绿化。评价建议设置一座1m3的隔油池、一座日处理能力为5t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一座容积为10m3的蓄水池。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提升机、磨机、除尘器等设备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65~80dB(A)。通过采用墙体隔声、屏蔽、消声处理,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及厨房泔水。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拉走制肥,不外排。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5kg/d,1.3t/a,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厨房泔水产生量为0.01t/d,合2.6t/a,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养殖企业。
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无影响。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目标类别 |
目标名称 |
方位 |
距离(m) |
环境功能 |
保护级别 |
|
大气环境 |
辛集村 |
W |
520 |
居住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
北文庄 |
WS |
213 |
居住 |
|||
王店 |
WN |
566 |
居住 |
|||
吴湾村 |
EN |
667 |
居住 |
|||
地表水环境 |
辛集沟 |
WS |
1350 |
景观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
|
地下水环境 |
流经本项目附近区域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
(三)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浩强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永祥
联系电话:15664200999
(四)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4-2939498
电子信箱:lanseneia@163.com
(五)许昌市环保局环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2968062
电子信箱:xchbck@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中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结、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状况。
2、工程选址是否合适。
3、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疑虑、环保措施及三废排放的要求。
4、对本项目的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现场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