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
许环建审〔2015〕105号
关于河南飞达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单面白纸板项目变更分析报告
河南省环保厅:
河南飞达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河南飞达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单面白纸板项目变更分析报告(报批版)》及许昌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许昌县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由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变更分析报告(报批版)上报省环保厅审批。
二、该项目变更后,生产规模调整为年产单面白纸板14万t,建设2条白纸板制浆生产线(每条制浆生产线包括面浆、衬浆、芯浆、底浆制浆线各一条)、抄纸线2条(3800mm纸机)。
三、项目变更后,应做好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1.废水。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提高纸机白水及制浆白水循环利用率,增加中水回用,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斜网沉淀+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曝气好氧+芬顿氧化”工艺,处理规模12000m3/d,出水水质满足《清潩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90-2013)表1要求后,经昌盛路污水管网排入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废气。拆除现有1台4t/h锅炉及2台10t/h锅炉,采用2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一用一备)供热。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设置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60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要求。对煤库、渣场、固废堆场进行密闭处理,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3.噪声。加强对生产车间、锅炉房、污水站等高噪音源的治理,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生产废渣及原料拣选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许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四、项目应加强厂区硫酸、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项目变更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厂量计)为:化学需氧量43.9875吨/年、氨氮0.9775吨/年、二氧化硫45.3957吨/年、氮氧化物64.9854吨/年。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试生产须报省环保厅同意,试生产期满(3个月内)向省环保厅申办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