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11-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国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禹州市褚河镇单庄村,褚河-郭连公路西侧、永登高速公路南侧

投资总额:81075万元

占地面积:300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1511月至201712

项目概要: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位于禹州市褚河镇单庄村,褚河-郭连公路西侧、永登高速公路南侧。新建调峰储备站一座,配套建设日产100万方的液化天然气储备及释放设备和配套输送设施

2.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环评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电话:15936352011

邮政编号:461670

电子信箱:guantaoye@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滨河大道东

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65

传    真:0374-43993368016

邮政编号:461000

电子信箱:zhyy33@126.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九楼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评价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调查;

 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风险分析;

 公众参与等。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厂址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将陆续公告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51126日~2015129日。

特此公告!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51126日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国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禹州市褚河镇单庄村,褚河-郭连公路西侧、永登高速公路南侧

投资总额:81075万元

占地面积:300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1511月至201712

项目概要: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禹州市城镇燃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位于禹州市褚河镇单庄村,褚河-郭连公路西侧、永登高速公路南侧。新建调峰储备站一座,配套建设日产100万方的液化天然气储备及释放设备和配套输送设施

2.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环评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电话:15936352011

邮政编号:461670

电子信箱:guantaoye@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滨河大道东

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4-43993368065

传    真:0374-43993368016

邮政编号:461000

电子信箱:zhyy33@126.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B座九楼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评价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调查;

 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风险分析;

 公众参与等。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厂址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将陆续公告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51126日~2015129日。

特此公告!

 

禹州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51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