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1-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

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许昌市国药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许昌市魏文路以东、文轩(规划路)路以北、德兴路(规划路)以西、清苑路(规划路)以南

概要:本项目红线内占地面积171149 m2(约256.7亩),绿线内占地面积153363 m2(约2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69768 m2,项目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由急诊楼、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全科医生培训中心、报告厅、办公楼和保障系统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床位2000张,其中一期1500张,二期500张。项目建设期为48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弃渣、污水、扬尘、施工噪声等影响。

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活污水、生活油烟、进出的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防治措施

污染因素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废气

施工扬尘

TSP

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保持施工场地内清洁、大风天气停止施工

废水

施工废水

CODcrSS

一部分用于绿化,一部分排入管网

噪声

施工设备

噪声

使用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夜间不施工

固废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

及时清运、送垃圾处理场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阶段

项目

处理措施

处理效果

水环境

医疗废水

a、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b、化验废水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

C、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2排放标准要求

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许昌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处理后达标排入清潩河

大气

食堂油烟

安装集气罩后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出食堂屋顶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要求

污水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处理池加盖密封

满足GB18466-

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标准

噪声

停车场、食堂、污水处理站、热交换站、设备房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设备加装减振垫、消声器各功能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中的2类标准

交通车辆

加强医疗区内停车场处绿化建设,加强医院周围交通管制。

固废

医疗废物

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交接及运输需按照卫生部[2003]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环保部环发[2003]206号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按性质分别委托许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污泥(危险废物)

消毒脱水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室,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生活垃圾

设置加盖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一日一清,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许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属于非生产性工程,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较完善,污染因素简单,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七)。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与项目建设情况了解程度

2您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当的主要环境问题

3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许昌市国药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主任

联系电话:18516215625

(二)单位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乾禧苑小区)B9

联系方式:0374-4399336   电子信箱:xchpxw@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