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8】15号 关于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余热余压利用节能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2-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审批意见:

                                        许环建审〔201815

 

关于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余热余压利用节能技改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原则批准由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东城区学院路南段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94.2万元,建设6MW背压发电机组一台,年新增发电量3456kw·h。工艺技术:利用电厂内三级抽汽向供热首站热网加热器供汽的参数差,驱动背压发电机组发电,替代减温器对蒸汽减温减压,实现电厂内部能源的阶梯利用。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一步处理

2噪声。对汽轮机、发电机、水泵等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新增预支增量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2074吨/年、氨氮0.0194吨/年、二氧化硫0/年、氮氧化物0/年。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以出厂量计)为化学需氧量0.2074吨/年、氨氮0.0194吨/年、二氧化硫0/年、氮氧化物0/年。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东城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