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环建审【2019】17号 关于许昌(魏都)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6-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环建审〔201917

 

关于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魏都)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MA3XEMYPXF)上报的由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许昌(魏都)循环经济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许昌(魏都)循环经济产业园(许繁路中段)在一期工程东侧,总投资6000元,其中环保投资989万元,新1台75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和1台6MW被压式发电机组,与一期工程形成3台(二用一备)供热。二期工程利用一期化水系统、点火系统、储煤棚、灰渣库、脱硝剂储存系统、输煤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

二、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要严格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表土临时堆放场地等采取覆盖、拦挡、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应认真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对相应区域进行绿化或复耕,减轻施工期的生态影响。

(三)项目运营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使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化水系统排水部分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剩余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锅炉连排水回用于输煤栈桥冲洗和储煤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白泥-石膏法湿法脱硫+规流旋球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表1排放限值要求,并经烟气加热器(GGH)升温后,80m高烟囱排放。碎煤机室、灰库粉尘分别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煤棚、上料系统、渣库等储运设施应密闭建设,并加强储存、输送、转运等环节日常管理,减少粉尘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氨水储罐车间密闭,废气收集经氨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锅炉烟囱应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氨水储罐区边界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对引风机、鼓风机、水泵、振动给料机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机油为危险固废,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16.7197/年、氮氧化物排放量42.8544/年;供热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8.8333/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82.1856/年。

、项目应加强盐酸、烧碱、氨水、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设置200m3事故水池,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各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年618

 

 

 

 

 

抄送:许昌市环境监察支队,魏都区环境保护局,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